现役军人不同意离婚,如果由于军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那么非军人一方可以依照普通的诉讼离婚的程序去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三条,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前三项规定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