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内容:
1.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2.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法律依据】
《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