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缓刑不可以外出打工。社区矫正实施规定的第十三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
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不得超过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