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企业性质变更,既不改变公司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也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