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赔偿,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