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车辆的案件移交检察院与吊销行为人的驾驶证并没有直接的关联性,因为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人民检察院的条件是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结束以后,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认为有必要提起公诉,要以危险驾驶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才移交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危险驾驶罪应处拘役。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追诉时效为5年。但是,只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限制,不管过多少年,只要犯罪嫌疑人还活着,都要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