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