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暂时居住在一起。
同居不同于结婚,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1]30号):
将男女双方均无配偶而未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定性为同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