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
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1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
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