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约是指正约订定之后,因条约期满或环境变迁等原因而续订之条约。
合同到期续签的无需提前通知。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