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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设定抵押的不动产有哪些

房产纠纷 2020-08-25 14:03 标签: 不得 设定 抵押 不动产

以下不动产不得设定抵押:

(1)用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的不动产;

(2)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

(3)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共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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