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诈骗案的办案流程如下:
1、侦查阶段:
(1)拘留并进行讯问;
(2)认为需要逮捕的,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3)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4)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批准逮捕的,继续侦查;
(5)侦查终结,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审查起诉阶段:
(1)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人民检察院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作出起诉决定的,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审判阶段:
(1)开庭审判;
(2)宣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