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之债是根据法律规定,因发生无因管理事实而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形成的债的关系。
特点:
1、无因管理之债是由管理人的管理行为引起的债。
2、无因管理之债是由合法的积极行为引起的债。
3、无因管理行为经受益人事后承认,可转化为委托合同关系。
4、无因管理之债是法定之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