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第110条是关于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害自然人个人信息的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