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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温费发放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工伤 2020-09-01 08:45 标签: 高温 发放 标准 规定

山东省高温费发放标准:

1、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20元提高到200元;

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80元提高到140元。

2、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费用。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法律依据】

《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七条,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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