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流转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土地转包、土地转让、土地出租、土地互换、土地入股、反租倒包、托管。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联合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