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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司破产清算立案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法务 2020-08-19 06:16 标签: 破产 清算 立案 程序

公司破产清算立案的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7、破产财产清偿;

8、破产清算的结束。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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