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合同的特点:
第一、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债务人)发生变化。
第二、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
第三、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
第四、必须有债务承担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合同法》第八十六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