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机构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县级农业局下属的农业经营管理站。
申请书应该包括:
申请人:户主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等。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等。
仲裁请求: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流转或土地承包权益等有关的请求。
事实和理由:事情发生的经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关系,与本案的利害关系等。
法律依据。
证据以及证据的来源。
最后写好落款即可。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