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离婚财产保全有以下相关法律规定:
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
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