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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感情破裂应该如何认定

婚姻家庭 2020-08-22 00:01 标签: 起诉 离婚 需要 资料 感情 破裂 应该 认定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感情破裂的认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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