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开违章车;
二要经常做好车辆保养,不开带病车;
三要注意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
四要做到安全装载,不开超载车;
五要按规定车道行驶不开急躁车;
六要做到文明礼让,不开睹气车;
七要按照规定车速,不开英雄车;
八要超车注意迎面来车不开莽撞车;
九要掌握行车规律不开盲目车;
十要坚持预防为主,不开冒险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