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拖车是不能收取相应的费用的。
根据《交通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址。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