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规定的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征用楼房的话按照每平方米800到9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如果楼房是砖混结构,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630元到720元不等,葡萄凉房的补偿标准从每平方米240元到每平方米200元不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