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协助男方工作付出较多义务的,是否可以请求补偿?
新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请求补偿的前提条件是:
(1)以夫妻财产实行约定的分别财产制为基础:
(2)一方负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3)婚姻已临近解体,并进入财产分割阶段,而是从对方个人财产中进行支付。提出补偿的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议解决,也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要求对方补偿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