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大致有两种:技术保证措施、管理组织措施,这两种保证措施都是从施工工人以及工程负责人管理能力来分析的,即都是人为因素。除此之外,工程负责人还须采取一些避免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的措施。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