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在遇有人行横道时,机动车应该减速行驶,遇到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否则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
在人行横道前,由于不少司机没有主动减速停车让行的观念,导致行人过马路困难,甚至出现交通事故。
在行人合理通过人行横道时,机动车必须减速、停车,让行人先通过,不让行就是机动车的责任,如果发生事故,机动车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