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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见证人如何进行遗嘱见证

婚姻家庭 2020-08-22 08:25 标签: 遗嘱 见证人 进行 见证

遗嘱见证人进行遗嘱见证:

1、做询问笔录。

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

(2)委托人的户口薄;

(3)委托人的结婚证;

(4)委托人合法财产的相关证明;

(5)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见证律师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请立遗嘱人出具神志清醒,能够立遗嘱的医学证明或出具承诺书。

4、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和授权委托书。

5、约定见证时间、地点。

6、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7、立遗嘱人立遗嘱或指定代书人代书遗嘱并签字按手指印,见证人签字(如代书遗嘱的代书人签字按手指印)。

8、制作见证书,两名当场见证的律师签字,过后律师事务所盖章。

9、对前款(第7条)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刻成DVD光盘留存。

10、见证书交当事人或遗嘱执行人并签收《送达回证》。

11、律师遗嘱见证事务所审查见证书及见证材料,归档保存。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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