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们国家的法律对于见证人所设定的基本职责包括: 首先,不应与该案件存在任何的利益牵连; 其次,需具备公正无私的人格品质。 然而,值得留意的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之中尚未详细地界定何为见证人的遴选标准。 尽管如此,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第112条例文,以及《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中的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我们得以总结出刑事诉讼活动中对见证人的基本需求是他们应该不涉及到该案件,且为人处事公正无私。 然而,考虑到刑事诉讼见证活动本身的性质,不仅需要见证人的眼、耳、脑来感知和观察见证对象,还需要全面理解见证对象的法律含义以做出证言,因此,对见证人的作证能力相较于普通证人应有更高的期待。
1、见证人是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邀请的到场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的实施,必要时可以作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 2、一般理论认为见证人参加刑事诉讼只是受司法机关的邀请而证明侦察人员侦察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他们虽然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司法权派生的。
作为见证人,其法律责任并不包含连带的损害赔偿义务。
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遗嘱人选择代书遗嘱的,应当让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到场进行见证,然后让其中一人代为书写,书写完毕的,应当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共同签名,并且注明年月日。
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聘用的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证人; 生理、精神有缺陷或者是年幼的,总之不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论活动的证人; 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的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论活动的证人。
代书遗嘱需要见证人,根据相关规定,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书写遗嘱,由该代书人、遗嘱人与其他见证人共同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
作为见证人,您需承担法律上的责任,要求必须为所见证的事项提供证实证据。 倘若此类事项的相关利益方发生纠纷时,见证人才需要进行相关证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所有了解案件实情的机构与个人均有义务在法庭上作证。 涉及到的有关单位至高无上的领导成员将竭尽全力支持证人作证,同时,证人为了按时履行出庭作证的职责而付出的旅费、住宿费、餐饮费等必要开支,以及由于出庭作证造成的工作时间损失,皆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起到第三方证明力的作用。见证人是指受司法机关邀请,到现场对一定的侦查、执行行为进行观察、监督、作证,并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又称在场见证人。见证人泛指受当事人或利益关连人的请求,到现场对事项或活动进行见证。
不可以作见证人的有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组织辨认等监察调查、刑事诉讼职权的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