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订非货币出资应注意的问题:
(一)依法履行评估作价、变更登记手续以及交付使用;
(二)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9条,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