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交付又称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在动产物权变动前已先行占有该动产的,让与人如设立和转让其动产物权,无需再为现实交付,让与合同生效时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的交付方式。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二十五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