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021-02-04 08:49
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是:
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等。
2024-09-23 10:55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顺利竣工之后,得到相关权威机构的全面验收并证明其合格,方可视为正式交付的首要必备前提。
在此基础上,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所必须满足的五项必要因素。
具体而言,这包括:
(1)已经完工并达成了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以及合同约定的所有条款要求。
(2)已经建立起完善的技术档案制度并且保有相应的施工管理资料。
(3)已提供了工程中所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的进货检测报告。
(4)已有抽象研究院、设计院、施工方和工程监督单位分别针对建设工程签署的质量合格评估文件。
(5)最后,施工单位还需提交工程保修书以确保后续服务的到位与保证。
2022-08-26 09:34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
1、有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2、有市计委、建委批准的商品房项目建设计划文件;
3、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或土地使用权来源证件;
4、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证;
5、有纳入市建委销售计划的证明文件等。
2022-08-24 14:47
商品房交房是对开发商的一次大考,在房屋交付过程中开发商应该遵循商品房交房标准来交付房屋,而购房者可以查验房屋是否达到了交房标准。
2022-08-26 10:31
1、自住商品房首先是商品房,但政府在出让土地时就对开发商限制了未来的出售价格;其次,自住商品房购买者范围更宽,指买不起普通商品房但又不符合保障房购买资格的人。
购房对象不用审核收入,但北京家庭需要审核名下是否无房或者是不是只有一套房;而非京籍家庭需审核是否符合购房条件以及是否无房。
2、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单身者申购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年满25周岁。
3、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目前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优先购买,北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注: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