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出让所持原公司股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