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如下:
一、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一审程序:
(一)起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受理。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第二审程序:
(一)上诉期间。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l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递交上诉状。
(三)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