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第三条 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2022-08-12 10:53
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第三条 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2024-11-19 09:26
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它省略了普通程序的一些诉讼环节,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
这种程序的简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3.简易程序的庭审阶段简化。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庭审的阶段顺序进行,以保障各方当事人和公诉机关的权利。
4.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一审程序。
2025-01-06 16:38
在刑事诉讼法中,对简易程序规定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等。
2022-11-03 10:28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具体要求及规定
(1)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2)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异议成立的,应当以裁定的方式,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
(3)转为普通程序前,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事实,可以不再进行举证、质证。
(4)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
(5)原告应当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七日内补交案件受理费。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的,按撤诉处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用退还一半。
2022-09-09 10:18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具体要求及规定
(1)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2)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异议成立的,应当以裁定的方式,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
(3)转为普通程序前,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事实,可以不再进行举证、质证。
(4)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
(5)原告应当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七日内补交案件受理费。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的,按撤诉处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用退还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