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主体资格,同时也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