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适用的对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