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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怎么定义

刑事辩护 2020-08-14 21:38 标签: 持有 毒品 植物 种子罪 定义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符合下列要件即可认定构成本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352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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