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责任分级赔偿: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