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案查勘;
2、审核证明和资料;
3、核定保险责任;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法》第 22、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
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