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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胁迫婚姻去哪办理

婚姻家庭 2020-08-22 17:29 标签: 胁迫 婚姻 办理

受胁迫婚姻的办理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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