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债券监管体系实行的是不同的事项由不同的机构监管,在我国公司债券监管方面,由法律层面和自律组织两方面的监管,通过完整的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更加全面的完善了我国公司债券监管体系,保障了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的有法可依,从而促进了债券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54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