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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后的刑期是否是从逮捕之日开始计算

刑事辩护 2020-08-14 22:47 标签: 判刑 刑期 逮捕 开始 计算

判刑后的刑期不是从逮捕之日开始计算。

根据《刑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由此可见,刑期既不是从逮捕日开始计算,也不是纯粹从判决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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