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有自首情节能适用简易程序。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情形有: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在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