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出资不到位的处理办法是让股东按照自己认缴的出资额尽快补足,而且还应该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该股东不出资的话,新公司法规定其他的几位股东要共同补足。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