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林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也就是依法通过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林地使用权。
应注意林地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满后还可以按照规定继续承包。
《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第八条规定,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已经承包到户或流转的集体林地,符合法律规定、承包或流转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不得随意调整。承包方案必须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