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要具备的条件:
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二,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
第三、要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利益线索。
第四,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制造、保留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