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捕案件提请复议改变原决定可能吗: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免予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11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向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行政复议程序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