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使用费的概念是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国有土地资源的时候,国家向其收取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就必须要交纳土地使用费。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