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小孩的抚养生活费支付的方式有一次性给付,定期给付或者是以物折抵。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9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